R1.jpg

想起某個人之十五
就在這兩天 還在心裡告訴你

對於當初也許你無心的玩笑

我仍耿耿於懷

也在這兩天 迫切的渴望知道你的消息
同齡的你 就在昨天遠去
我其實還沒放下
但已由不得我的想法
順風 好走 平安

L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t1.jpg
 想起某個人之十三

L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