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曾,這樣的憤怒過。

 

雖然,在一切結束之後的現在,看待那時的自己,有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可是那時候,自己的心情,那排山倒海而來的怒火,那無法言喻的委屈,都讓我有一種毀天滅地的衝動。

 

現在的我,不曾刻意去回想當時,然而記憶是一種奇妙的東西,常常在不經意的某一刻湧現,然後,在我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打得我遍體鱗傷。

 

訂婚,是在一家飯店舉行的,因著是以女方為主,再加上雙方說好了一起在結婚時宴客,所以參加的人不多,而且大多是我這邊的親戚,或者與L的婚姻裡,這場訂婚宴會是我最後一次感受到純粹幸福的時刻,所以在往後的時間想起時,反而更覺辛酸諷刺。

 

婚姻是一道牆,兩邊的人都想往另一邊去。

 

我能體會所謂的「婚姻圍牆論」,在外人看來,訂婚也好,結婚也好,兩場宴會,一個溫馨,一個豪華,背後,都有雙方強大的財力營造出來的浪漫與奢華,尤其是訂婚宴會,為著我這最後的、最小的、最受寵的么女,爸媽跟哥哥姐姐花費了許多的心力與金錢來創造一個甜美溫馨的典禮,這在外人看來可能只有一句「好浪漫」評價的儀式,我的家人花了許多有形與無形的心血在上面。

 

而我,也不辜負他們的付出,在那一刻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

 

是在哪一部小說裡看到的?

 

當男主角的朋友呼喚他的未婚妻為夫人時,那甜美可人的女子說,別在結婚前這樣叫還不是這身份的我,會招來厄運的。

 

我們,早已老公老婆的亂叫一通許久,也有許多人在我們訂婚後稱我為L太太,我甜蜜接受,然後,就跟書裡的女主角一般,我失去了我的幸福。

 

泰國,我的家族在那裡設有工廠,他在那裡設有辦事處,訂婚之後,恰巧他有一件投資要談,再加上看了看婚後的一連串行程,我們真正湊得出時間的只有結婚前的這一些時間,於是務實的我們選擇去泰國度蜜月。

 

既然他有公事,我也就順便幫家族處理在泰國工廠的一些事務。

 

那趟旅行,我甚至不能說那是蜜月旅行,同行的還有公司另一位主管,跟我一起是那件投資的主要處理人員,也是L大學同學,更是死黨。

 

於是,飛機上,L去坐在他的位置上,我跟這位同事,沿途在討論這CASE。

 

到了泰國,原本還打算同進同出的L跟我,立刻就向排列出來的一連串行程投降,不得不承認分開行動可以更快結束所謂的公事,那樣或許我們還能有一點時間漫步在白色的海灘邊,喘口氣,共看海天一色。

 

當他說投資CASE由他和那位「超級電燈泡」去洽談,讓我能處理家裡工廠的事情,我居然還笨笨的感謝他體諒我身為企業家子女的辛勞跟身不由己。

 

於是,我們分道揚鑣,我去工廠處理事務,住在那邊的台籍幹部宿舍裡,他們兩個去跟客戶洽談,住在市區的飯店中。

 

丈夫丈夫,一丈之內是妳的夫,一丈之外……

 

多好笑,這句當年姊妹淘開玩笑的話,選在那時得到驗證。

 

當我提早一天行程,從荒僻的工廠回到市區飯店,正想在餐廳吃個飯再打電話給他時,居然讓我親眼目睹了八點檔鄉土劇最浮濫的一幕。

 

我那新出爐的未婚夫,那個照他的說法應該在談CASE的上司,正陪著一個秀美的女孩子,坐在餐廳的情人雅座裡,如同一對親密的情侶,如同愛情鳥一般,親密的彼此餵食,女孩子的眼裡柔情密意,你一口我一口的將食物用小銀瓢在兩人之間傳遞著。

 

他撫著她的髮,吻著她的額,啜飲一口紫紅色的美酒,哺餵到她嘴裡,低沉的笑聲隔著好幾張餐桌,仍準確無誤的傳到我的耳裡,她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嬌柔甜美,看著他的眼迷離醉人。

 

我聽見她,甜甜喊他老公,我聽見他,低低喚她老婆。

 

我不知道自己站在那裡看了多久,也許只有十秒鐘,也許是一輩子,週遭嗡嗡細語如同浪潮一波一波向我打來,但我終是一動也不動的站在那裡,最好笑的是這齣八點檔,並沒有一個狗血式的後續。

 

那對愛情鳥中的女子不經意的抬頭,顯然被站在不遠處的我嚇了一跳,當時的我不懂她眼裡閃過的是什麼,直到最後我才明白,那是一種純女性的得意與挑釁。

 

我看見她推了推L,但我並沒有等他回頭,漠然的,我轉身,帶著行李與皮包,到櫃檯另外開了一個房間,我真的累了,需要休息。

 

那一刻我甚至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這齣狗血劇的女主角。

 

我躺在飯店那張帝王尺寸的床上,睜著乾澀無比的雙眼,盯著頭頂白紗垂掛的床簾,房間的燈光是柔和的昏黃色,那是一間總統套房,級別甚至超過L跟我選定的蜜月套房,我不在乎,錢,我有,我只是不知道我到底在想什麼。

 

餐廳的那一幕,在我進到飯店房間後,變成朦朦朧朧的一幕場景,像深度近視卻沒戴眼鏡就看到的電視螢幕一樣,依稀有人影晃動,卻什麼也看不清聽不明。

 

L沒有馬上跟著我進來。

 

我以八點檔鄉土劇的編劇身份開始替他設計心境轉折與台詞。

 

他在準備,準備好一套能夠說服我的理由,然後他要演練,直到確定不會出錯為止,當然了,這個時候,他還要安撫那個依偎在他懷裡,甜美可人的另一個女人,直到確定她不會在他來安撫我時出面攪局。

 

瞧!我也有編劇的天賦是不是。

 

我開始歇斯底里的笑了起來,空蕩蕩的總統套房,只有一把虛空的淒厲的笑聲在迴蕩著,我邊笑邊看向遠遠的房門口,那門很結實,也很盡責的阻絕房門外的鎖有聲音,除了我的笑聲越來越尖銳,沒有其他的聲音出現。

 

連敲門聲也沒有。

我從床上彈跳起來,發狠的將一切拋擲著,枕頭、抱枕、化妝台上的杯子、電話、吹風機、免費招待的礦泉水、水果、必須自費的美酒……

 

丟完了客廳房間,砸碎了化妝鏡,我又衝進浴室,將觸目所及的東西一一砸碎……

 

我甚至不敢看鏡裡碎分得一踏糊塗的容顏,紅著眼、白著臉、滿臉的憤怒、滿心的不甘,那不是我,是個可怕的棄婦,那樣可怕的容顏,怎會是家人放在長心呵護倍至的珍寶?

 

 

最近我在想一個問題,當然,只是想想而已,如果有一對情侶或夫妻,剛巧雙方你都認識,其中一個在外頭有了對象,身為朋友或者是同事的你,該不該把這件事情告訴另一個人?還是,瞞著他(她) ,哪一種,才是保護?哪一種,才是傷害?保護了誰?傷害了誰?

我曾遇到類似的情況,但是,真的免不了要慶幸,我不需要抉擇,因為我遇到的這兩個人跟我交情並不深,甚至,淺的僅僅是點頭之交,甚至,連我知道的消息都不知道是第幾手的馬路消息,無法判定真假,只是,這樣的抉擇,跳脫開來當成一個問題來思考,似乎並沒有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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