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自以為大方的接受了L的解釋,自以為接受了那個女子的說法,一如原定計畫的與L步上紅毯,然而在所有的情緒過去的現在,我卻必須說,其實我根本不相信,不相信L的解釋,不相信那女孩的說辭。

 

只是,既然如此,又為何不改變主意,仍然要結這個婚?

 

那時的我,在泰國遇到這樣大的打擊,卻一句話也不曾對家人說過,是不是我心底明白,疼愛我的兄姐,呵護的的父母,一旦知道這件事情,絕對不會同意婚禮照常舉行,他們怎捨得我受這樣的委屈?

 

然而這世上並沒有後悔藥可吃,也許當時的我,不甘心的指數佔了大部份,從小到大,不曾受過挫折的我,怎麼能夠接受自己選擇的男人,其實不是把我當成第一且唯一的一個,要強好勝的我,在當時根本不可能接受自己失敗。

 

他跟她都說,那是一場告別。

 

我不信,根本不信,我記得那個女子在餐廳的眼神,我記得,那女子後來找我時,身上飄著的香水味,很湊巧的,跟我曾經在L身上找到的味道一樣。

 

我是女人,毫無理智的愛著將與我共渡一生的男人。

 

我是商人的女兒,被教育著客觀的從蛛絲馬跡中判斷風險與商機。

 

我,感性的相信他,理智的懷疑他。

 

是誰說,懷疑的種子一旦種下,便會肆無忌憚的生根發芽?

 

從泰國回來不久,我們就舉行了婚禮,結婚完後,又馬上投入工作,他仍然有應酬,他仍然有訂單,他仍然……帶著那香水味。

 

我的辦公位置,在他辦公室外頭,透明的窗口,讓我一抬頭便可以看見他坐在裡頭,講著電話、操作著電腦,有時候手會無意識的甩著筆。

 

明明,那麼近的距離,只是一道牆,明明,那麼清楚的看見他坐在裡頭,只是一片玻璃,可是,我還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煩燥不安,一個當時的我不願承認的事實沉沉的壓在我的婚姻上頭。

 

我,不相信他。

 

我追查他的行蹤,剛開始,只在他出門應酬的夜裡,只要過了晚上11點,便開始撥打他的手機,一個小時、半個小時、二十分鐘、十分鐘,一通一通的問著他在哪裡,什麼時後回來。

 

後來,是上班時間,當他離開辦公室的時候,我會問他要去哪裡,時間差不多了,就開始打電話。

 

接著,我開始找他身上帶回來的任何訊息,酒味、煙味、香水味、領帶的打法、衣服上是不是留著奇怪的不屬於我的髮絲。

 

讓我懷疑的地方,我就一定要追著他給我一個答案,表面上,我接受他給我的說法,任何的理由,只要他說了,我便不再追究,骨子裡,我一個字都不信。

 

泰國的那一幕帶給我的震盪變成了我心頭的一根刺,它就插在那裡,拔不出來的腐爛發膿。

 

不是沒聽見婆婆稍有微詞的勸說,不是沒聽見他的妹妹我的小姑那略帶挖苦的提點。

 

她們說,男人,一個英俊高挺,事業有成的男人,難免有自動撲上的野花,難免會有逢場做戲的時刻,難免有應酬……

 

她們說,別疑神疑鬼,婚姻要睜隻眼閉隻眼,別緊迫盯人,別無理取鬧……

 

她們說,要體貼,要忍讓,要順服,要接受……

 

去他的鬼!

 

奇特的,或許當時的我便已心有感應,我與L的婚姻大概不能久長了,除了像個瘋女人一樣的追究他的行蹤外,我的整個情緒居然是一種完全的冷靜,或許我也在等,等他被我逼瘋的那天,等我終於受不了毀滅彼此的那天。

 

對於婆婆跟小姑那些話,我冷淡的不予回應,她們不是我,不會明白我的痛楚,她們不是L,不必承擔我對L的怒與怨,她們,在我來說,已經是不相干的兩個人。

 

真當我不明白,會這樣勸我,表示她們早已知道L在外面的花花草草,甚至那個所謂的「前女友」,或許也在她們的知情範圍,這樣的人對我說的話,要我相信是為我真心設想?打死都不可能。

 

L的晚歸最後成了徹夜不歸,然而我累了,夜裡偶來的親密,不再是一種甜蜜的表現,反而更像是L的一種贖罪、一種遮掩,或者該說是一種交代,我在與他的親膩行為中自己騙自己一切依舊,又為著他可能前一刻鐘懷裡抱著的人到底是誰覺得憤怒。

 

對於我緊迫釘人的電話追蹤,L從一開始的耐心安撫漸漸聲音裡帶著壓抑住的火氣,我從一開始以關心跟甜蜜語氣包裹住的偽裝中,漸漸透露出對他的一切的不信任與嘲諷。

 

公司裡,身為企業家女兒的驕傲讓我盡本份的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與他之間卻比一般的上司下屬還不如,我們不交談,不溝通,最多只用紙條留話。

 

可笑的是,當有一次他留在我桌上的便條讓進來找我的同事看見,居然被誤解流傳成了他對我體貼服軟的一項表現,他成了好男人,我成了任性的新婦。

 

去他的體貼!

 

那個誤會勾出了我更多的怒火,尤其,自然會有好事者把流言送進我耳裡。

 

那個跟我們去泰國的電燈泡,他的下屬兼死檔,在某一個夜裡當了一趟機場司機,去接一個從高雄飛上來的女子住進公司附近的飯店。

 

是L交待的,說是客戶。

 

一個打開公司客戶檔案,在名單上找不到的客戶,為著這客戶,一連好幾個夜晚,L要嘛晚歸,要嘛徹夜不回。

 

事後知道的我,坐在那張血紅色的大床上,止不住的發抖著,心裡隱隱有了一些想法,只是需要證實,只要我要,可以很快得到證實……

 

好煩喔~~又過年了,想到又是一堆東西要清理,就覺得說不出的煩悶。

其實最近我一直在想著之前曾提問過的問題,如果有一對夫妻或情侶,剛巧你湊巧都認識,如果其中一方在感情上或實質上有了外遇,身為他們朋友的你,到底該怎麼處理?

這實在是很為難的一件事對不對?當然我不是說發生在我身上,那是因為在寫這篇的實候,我腦子裡總繞著一句話,「外遇時另一半總是最後知道的」,我越寫越想,最後一個知道有很多種解釋,有時是自欺欺人,明明心底很清楚卻假裝不清楚,有實卻是像我之前問的這個問題,知情的人刻意隱瞞,才會最後一個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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