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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最後補充 12﹔20

  我要為這篇文章畫下句點了。

  所以我要說說這些天的想法。

  我跟安妮,在身分上有很多相似的的方,都是上班婦女、都是人家的妻子,都是人家的媳婦,我只是一個小丫頭的伯母,安妮,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我們這樣的身分,上班的時候要給上司同事下屬交代,回到家,要陪公公婆婆聊聊天,要準備晚餐,要看顧小孩子的功課,要幫小孩子洗澡,要陪陪老公,要做家事,應該,有很多身為人妻人母的格友們,都會點點頭,承認我說的沒有錯,然後還會補充,還要……還要……

  我只教過一次我家小丫頭功課,不到三十分鐘的時間就棄械投降,把她交給老公,沒耐性的我怕會伸出兩支手掌掐住丫頭的脖子,把她搖出腦震盪,我可以這麼做,因為我只是孩子的伯母,可以甩手不管,「母親」不行,孩子再怎麼聽不懂,也只能一次又一次耐著性子,想盡辦法讓他搞懂,家裡柴米油鹽不會憑空而掉,要出門採買,老公看不慣老婆一直坐在電腦前面,於是要陪他聊聊天,說說話,有時候有應酬,也要陪著他出門,婆婆的世界只有哭哭啼啼的八點檔,所以要陪她看電視,陪她罵兩聲,在她落下同情的眼淚時,送上兩張衛生紙……

  我們這樣的人,寫作的時間是偷來的,中午休息的一個小時,婆婆看完八點檔,老公加班,或者是洗澡的二十分鐘,小孩子剛寫完功課看電視,還有將八小時的睡眠抽出兩個小時來,有時候為了一個段落一個句在「橋」不定,睡眠時間就又少了一兩個小時,就是這樣瑣碎的時間,想辦法將腦海中的文章打進電腦、選圖、排版、找音樂,然後PO文。

  因為這是我們的秘密花園,可以寫盡所有的心思想法,可以盡情用心血灌溉培育一篇又一篇花般精采美麗的文章,所以即使時間不夠用,沒辦法像未婚人士一樣,吃飽飯碗一放,就可以坐在電腦前直到地老天荒,也不以為苦。

  可是有一天,迎風嬌豔的花朵被摘走了,花瓣還被拆得滿地無人收拾,這些花的主人不會心痛淌血嗎?只是三十秒的時間而已,一片美麗的花園就風雲變色。

  天天,我不去妳的部落格裡留言了,安妮也已經撤銷告訴,採用報案的手段,只是為了等待誠心的一句道歉,如果是法律才讓一個不覺有錯的人勉強低頭,這樣無意義的道歉不是她要的,也不值得她耗費這樣的心力,她要把心血花在更該花的地方,孩子、家庭、朋友們,所以她放棄去走一趟冗長的訴訟官司,讓自己的生活恢復正常,像她對妳說的,妳的生活妳的人格妳的世界,由妳自己去負責吧!

  這些天,有很多人去安妮的格子裡留言安慰,我的格子點閱人數也暴增,大概也是關心安妮的人想知道進一步消息的,所以進來看看,可見大家有多捨不得安妮。

  我也很捨不得,捨不得一個苦心經營的格主的離開,捨不得一個作者的心血被盜用,更捨不得一個受害者苦苦等不到一句誠心的道歉,她要的也不過就這麼簡單而已,只是一份對她作品的尊重。

  寫一篇文章,不是花了多少心血、多少時間,在多麼艱辛的環境下完成,才叫寶貝,也不是亙古流傳的好文才是珍寶材值得尊重,當一篇文章從作者手中出生,它就應該得到一個身分一個位置,比如,「LING的作品」、「安妮的作品」、「天天的作品」。

  我以自己的立場來表達看法,看待安妮這次的事件,這篇文章下星期開始,不會再是置頂文章,因為我也有自己的生活要過,自己的部落格要經營,這裡,是我的園地,是我的秘密花園,我,還要向前而去。

  安妮,這一段文章送給妳,不管將來妳是否還會回到部落格裡來創作,但妳的文章給過我的感動是真的,請別放棄寫文,用妳的方法把它留下來,因為那是妳的珍寶,是妳的內心世界,我雖然不認識妳,不知道妳是圓是扁,但是我們本來就是以文會友,本來就是在這個網路世界裡尋找感動自己的文章,相逢又何必曾相識,我不必是妳的知心,妳不必是我的摯友,這短暫的三個月,妳的作品很多都讓我感動,只是事到如今,就成為心裡的「夢幻逸品」了,祝福妳,事事順心快樂,中秋節快樂,還有,生日快樂……加油!勇敢的歐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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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1 補充 12:28

  這篇文章在今天,算是在令人失望的情形下結束了。

  安妮在今天正式宣布關版了,很遺憾,居然是這種結果,原本一直希望,可以看到天天小姐道歉,可以留下安妮繼續在她的部落格創作,繼續經營,可惜,不如人意。

  這件事情,自始至終,安妮都是受害者,這是無庸置疑的,自己的文章被盜了,卻有種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悲哀,當中的心情起伏,不是當事人,不能理解個中糾葛的萬分之一。

  或許這是網路創作的悲哀,如果是看一本書要盜文,還要把字一個一個的輸入電腦,可是網路創作,只要一個複製跟一個貼上兩個動作就完成了,取得太容易,反而覺得理所當然,甚至覺得那就變成自己的了,用得理直氣壯的。

  可是這樣就是對的嗎?身為原創,一個字一個句,花了多少心力在斟酌?卻只要不到三十秒的時間就變成別人的,這還不打緊,字字句句被拆的屍橫遍野,身為原創,心中要淌多少血?

  天天,我始終願以光明面來看待這次的盜文事件,不管有心無意,在妳的文章裡,用了安妮的作品是一個事實,沒有註名出處是事實,甚至更動了內容也是事實,這並不是把文章刪掉了就會抹一抹不見的事,也不是網路上被盜的何其多,多一個無所謂的事。

  隔著網路,用著化名,對妳的正常人生沒有什麼影響,可能是讓妳覺得無所謂的原因之一,真這樣想,也枉費了妳美麗的文字心思。

  安妮已經撤銷告訴了,因為在這件事情上繼續花費心力下去,太累也太痛苦,可是我認為妳還是欠她一個道歉,為妳的使用道歉,為妳造成的困擾道歉,不要拐彎抹角,正式誠心的道歉。

錯誤,本來就應該糾正,承認錯誤,才不會抹煞妳過去跟將來的所有努力,這算是我為這件事最後一次發文了,還是希望妳有來我的部落格,還是希望妳能看看這一段,我對妳的留言是真的,期待看見欣賞妳的作品,但要安心創作,就該把過去的錯誤先處理起來才是,既然妳也欣賞安妮的文章作品,不忍她如此難過,那還猶豫什麼呢?

  我不明白妳在掙扎考量什麼,妳有什麼其他的想法,我願意幫忙,雖然安妮關格了,但仍然可以讓這件事情是在一個良好的情況下落幕的,如同安妮所言,妳的人格妳的人生,是妳該自己負責的事情,請妳好好想一想,祝福妳,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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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補充  01:15  

也許,我是在做一件徒勞無功的事情,為了一個不曾謀面、長的是圓是扁的人在做一些嘗試,這兩天,我在文中的天天小姐部落格中作了留言,最終,還是希望她和安妮的事情能夠好好解決,不要落到真的對簿公堂。

  也許我熱心過了頭了吧!數不清多少次,總是這樣橫衝直撞的,一心以為自己在做對的事情,當然,這次我也不覺得有錯,這個世界,本來就需要一些傻裡傻氣的人,需要一些固執到不行的人,需要一些笨笨往前衝的人。

  昨天看了一本書,書名忘了,大概叫做「好女人要懂得使壞」之類的,內容教的大概是一些在職場中明哲保身的技巧,數了數,大概10條裡面我犯了8-9條吧!以這本書的標準來看,我是個好女人,也是個笨女人。

  可是,既然這些事情在同一個職場裡,10年前我這樣犯,10年後又這樣犯,大概我的個性也真的就是改不了了,既然改不了,那就只有繼續,為了自己的信念,去執著一些人家看起來傻傻的事情,我呢,還是會去天天小姐的部落格留言,還是會把這篇文章置頂,去做傻事,去堅持,去期待,直到塵埃落定。

  天天小姐,我只能假設,妳會來我的部落格看一看,希望妳能看見,安妮當然很生氣,因為妳文章裡的字字句句跟她的一模一樣,前前後後兩篇回應外加一篇留言跟給安妮留言的回覆,又寫的模糊不清,得不到一個確切的解釋,安妮當然要為自己辛苦寫的文章討一個公道,可是,安妮也很心軟,我一直強調,多花一點心意來處理,事情並不是沒有轉圜的餘地,趁一切都還來的及,讓一切圓滿吧!!

  這算是一個沒有把握對方會看到的信心喊話,可是卻是我真心期盼,但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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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補充 00:43

  關於安妮文章被盜這件事情,安妮已經在今天下午報了案了。

  也許有人問,為什麼要這麼堅持呢?而我則想說,為什麼不堅持呢?有一句古話說,癩痢頭的兒子還是自己的好,雖然只是一篇文章,但那是用了時間心力去寫出來的,不管好與不好,都是屬於自己的,看的人,可以喜歡,可以討厭,但是要尊重這篇文章跟它的作者,不可以偷走,也不可以存著我用了妳()的文章是妳()的榮幸這種想法,更不可以存著只是一篇文章,有什麼大不了這種想法,因為,那不是妳()的,不告而取謂之賊。

  別以為用「賊」這個字太重了,但就是這麼重。

我很高興天天小姐在今天終於把文章刪了,也對她給安妮的回應跟留言提出解釋,但真的有些差強人意,畢竟從對照文章看起來,這真的是抄襲,而今天的解釋其實離道歉還有一點距離,天天小姐,既然已經踏出了第一步,那麼就繼續往前走吧!傷害畢竟已經造成,但並不是不能修復,雖然安妮已經報案,但仍有轉圜的餘地,像我之前的留言一樣,多花點時間解釋的清楚一點明白一點,用妳的誠意讓一切有個好句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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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繼續補充  21:25

  傍晚出了一趟門回來,還是習慣性的到安妮的部落格去看文章,這好像成了我的習慣,先進自己的部落格點一點今日進來看的人數,然後就會到安妮的部落格去晃晃,再接著是其他格友的,當然這兩天為了安妮被盜文這件事,我也一直去點天天小姐的留言板,總算剛剛得到一個差強人意的消息,她把文章刪掉了,也對安妮的留言做了回覆。

  希望事情能夠圓滿落幕,希望安妮能繼續留下來,如果只是一時半刻心情還沒辦法平復,那就先休息一下好了,別停止創作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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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再補充  13:46

安妮下午要去報警了,我很不願走到這樣的局面,建立一個部落格的用意應該是單純的,因為珍愛,所以苦心經營,所以設計版面,所以花費時間,十天留一次文也好,天天PO文也好,都是自己的寶貝,因為是屬於自己的,所以不以為苦。

如果天天小姐妳來了我的部落格,請妳好好想一想,如果妳有什麼想法,我也願意幫忙,希望妳我能讓安妮這樣的好格主繼續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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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補充  01:30

我把這篇設定為置頂文章,短時間內不會換下來,因為一時間真的不知道怎麼形容我心中的失落,也不知道還能怎麼為這位認識不久的格友打氣支持,前前後後,我去她的文章裡留言三次,因為不捨,因為不忍,因為生氣,因為無奈,但願這只是短暫的離別,但願還能再看見她的新文章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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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補充  01:10

安妮是一位認真經營部落格美妙文章的格主,也是我第一個訂閱的部落格,她的文章很美,有的濃,有的淡,有的莞爾,有的感傷,但是都寫的認真美麗。

拷貝一篇文章,只要幾分鐘幾秒的時間,可是原創者卻是花了很多心力在斟酌。

有時候一天的工作下來,累得半死,或許還加上加班,回到家吃了晚飯,或許還有老的小的要照顧,終於大大小小都搞定了,也已經夜了,眼睛已經張不開了,可是流洩在心中的字句吵著要出現已經一整天甚至好幾天了,於是又拖著睡眼惺忪的身體坐在電腦前,一字一句的輸入排版發表,為的只是完成心中那篇文章,因為那是我們心中最美的一塊園地,希望與所有來訪的格友分享。

或許是自己也喜歡文字創作,總覺得作者要有作者的骨氣,是自己的才是自己的,才能明白字字句句間心思的百轉千折,就算寫的不好,就算沒人欣賞,那也無所謂,本來創作的過程尋求的就不該是一篇完美的文章或者是掌聲,而是那種「屬於自己」的feeling才是。

這篇文章或者還沒寫完,因為這兩天每天都去安妮的部落格裡看看其他格友的留言,有很多希望安妮能留下來別放棄的聲音,我也是其中一名,但願我們的支持能換到一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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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我很喜歡的一個部落格 安妮的內心世界作者被盜文了,搞到最後的結果是,盜文的人避風頭,暫時先把文章隱藏起來,奇摩部落格服務處回的文又令人氣到無力的地步,最無辜可憐的受害者,也就是這個部落格格主安妮,灰心到把部落格關掉了,來龍去脈安妮在她的鄭重聲明裡寫的很清楚,我自己也到了這位名叫天天的部落格裡去看了好幾次,真的是……也跟著無力起來。

  我回應安妮的短文裡提到,寫文章的重點並不是寫的好或不好,或者是花了多少心力來寫的問題,而是,那是自己的心血,自己的孩子,如果看的人喜歡,想要引用,直接按個引用鍵就好啦!讓大家一起來欣賞,認識這個部落格不是更好嗎?難道會因為採用引用這個方法,就讓人把視線移到那裡去,不停留在自己的格子裡了嗎?就算是這樣,又有所謂嗎?

 

  如果覺得稍微改一下,就能符合自己的心意,那就在文章裡提一下,我是看了安妮的哪篇文章,覺得改一下就能符合自己的想法,這樣也很OK吧!一聲不響的把文章拷貝過去,偏偏又恣意的改了內容,誠如安妮所言,好像自己的孩子被偷抱去,然後不但沒好好愛護,還把孩子分屍,豈不叫作者心傷心寒呢!

 

  我真的能理解安妮的反應跟處理,因為作賊的理直氣壯到一個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步,抓賊的喊破了喉嚨跑斷了腿,還是看著自己文章被掐頭去尾亂用一番沒人收拾,可是這樣的結局真的好嗎?一個苦心經營的部落格從此關門,往後再也看不到好文章了,也許這麼多的部落格少一個無關緊要,但是怎麼會是這種結局呢?

 

  聽說不止這位,還有好幾個,固然盜文者是因為安妮的文章真的很動人,可是這樣一來,往後連想看安妮文章的機會都沒有了,有比較好嗎?搞不懂耶~

  喜歡一個人的文章有很多種方式呀!比如,你可以像我的短篇小說記憶一樣,就是看了安妮的文章忘記以後很喜歡,自己再寫一篇,連安妮也覺得我寫的還可以,還來回應,比如,妳也可以直接引用,推薦大家欣賞,比如,先把人家的文章拷貝過來,交代一下出處,然後說你要改哪些地方,我想原作者都還覺得OK的,這樣的互動不是更好嗎?

 

  唉!我真是好生氣好無奈~因為一個人的自私,害我又少了一個部落格可以看,希望大家都能疼惜別人家的孩子,雖然不是懷胎十月所生,可也是絞盡腦汁才寫出來的,既然是自己的部落格,這樣拷貝別人的文章催眠自己是自己寫的,那不是自己騙自己嗎?那還經營自己的部落格幹嘛呀!

 

 

  真想問候妳~~吃飽沒呀!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anne-heart/article?mid=23760&prev=-1&next=2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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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寫完都發表了才發現忘了引用安妮的文章,所以用拷貝網址的方式把它引用過來,如果有興趣,大家可以順便去看看這位天天小姐的留言跟回應,或者對於安妮小姐的失望灰心跟憤怒能在多一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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