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12月,我出了一場車禍,老實講,記不起來怎麼發生的了,只知道前一秒鐘還在騎摩托車,下一秒鐘已經整個人趴在地上了。

    當告訴朋友我擁有了一個部落格的時候,她居然叫我把這件事情的經過寫在部落格上,因為她覺得太爆笑了,ˋˊ……而且更可惡的是,她要我寫的理由居然是,趁我還記得的時候趕快寫下來,免得將來忘記了,因為她不相信我的記憶力!!挖哩勒~~~

  後來想一想,也好啦,因為在這場車禍中,我真的學到了一點東西,寫出來,跟大家分享也好,不過故事有點長,可能要分段……

  那天是1217日星期六,寒流剛過,但是因為一早在屋內,感覺不到溫度開始變暖了,所以我還是穿的非常厚重出門,總計是:一條衛生褲、長褲、毛襪、皮鞋、衛生衣、比較貼身的一件薄長袖、毛線衣、大外套、長圍巾、全罩式安全帽、手套。出了門以後,因為太熱我把手套脫掉了,而且真的很後悔穿那麼多,還在想說到了公司要把一件衣服脫掉,但是,就根本沒到公司……

  車禍的地點是在高速公路交流道底下的那條馬路,趴在地上後,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昏過去,只是記得有一瞬間並不是想到自己車禍了,而是想就這樣睡一覺,總之,我自己爬起來了,看過之後才知道,自己是去撞到停在交流道旁的拖吊車後面,摩托車倒在地上,車頭撞得稀巴爛,安全帽飛掉了,眼鏡也不見了,照後鏡摔破了一面,我想說車子摔的有點接近馬路,怕影響車流量,所以就把它牽起來移到路邊。

  這就是我犯的第一個錯誤,車子不應該移動的,這樣等於是破壞了車禍現場

  我在拖車後面的拖板上找到安全帽跟眼鏡,從摩托車的照後鏡上看見自己門牙掉了一顆,心裡想著反正就算去診所也不可能馬上處理牙齒,公司的工作又還在趕,那就先回公司上班好了,所以我就打電話給公司的同事,因為過了八點我還沒到,同事接到電話以為我是打電話請假的,結果只聽見我有氣無力的說:「找個人來接我吧!我摔車了。」

  然後,她還問我有沒有怎樣,我回答只是車子撞爛了,要有人來接我上班,她問好地點後,請了公司的一個男課長來接我,接者,我就呆呆的靠在交流道旁的扶欄等我課長來。

課長來了,嚇到,尤其是在看到摩托車車頭幾乎全毀,他很急也很緊張,反而我說:「沒事,斷了一顆牙齒。」我說的是實話,這一摔,連褲子都沒有破,而且一搬來說跌倒都會用手去撐嘛,可是我的手連破皮都沒有,甚至不覺得痛。

課長沒辦法接受,他覺得車子摔成這樣,至少該去醫院檢查一下,所以就送我到醫院去了。

又錯了,其實,最好應該是報案,讓警察來做處理,或者是坐救護車,留下證據

我們掛的是急診,一般醫院一定會問你是什麼原因來掛急診,我們回答車禍,但是可能是因為我表現的太正常了,而且在回答斷了一顆牙齒之後,那種步驟是慢慢來的,護士拉開我的上下唇看了一下,說:「這裡要縫,撕裂傷。」她指著我的下唇與下牙齦之間,然後,我被送進去縫了不知道幾針,接著他就叫我到旁邊等。

然後,終於輪到我了,醫生問我哪裡不舒服的時候,我開始感覺左胸上面痛痛的,我回答他牙齒斷了一顆,左胸上頭有點痛,醫生說那去照X光好了,對了,妳下牙齦有縫,順便去照一下。

好了,照X光的時候不是要把衣服脫下來,換上醫院的衣服嗎?我在更衣室裡,左手一舉,左胸就痛,根本沒有辦法脫衣服,我打開門對著等在外面的課長說,麻煩幫我找個人進來幫我換衣服,他一臉尷尬,然後在很久之後,他終於找到一個在醫院打掃的歐巴桑,請她幫忙。

歐巴桑可能被我的穿著嚇到了,驚嘆著,妳穿這麼多喔!拍好X光以後,我們課長又再一次拜託歐巴桑幫我把衣服換回來,因為我的毛線衣是前面拉鍊的,比較好穿,所以就只穿回這一件,其他兩件衣服因為穿的時候要舉手,手會痛,所以就沒再穿回去了。

看了X光片,醫生說:「妳下巴斷了,耳朵邊的骨頭也斷了,這兩處需要開刀,左邊的鎖骨也斷了,我們骨科大夫今天在長庚門診,至於妳下巴跟耳朵旁的骨頭,這裡沒辦法幫妳處理,我幫妳開轉診單,轉診到長庚……」

這一次,換我跟我們課長傻眼了,有……這麼嚴重嗎?然後我們拿了單子,兩個人茫茫然然的上了車子,我只聽到我們課長沿路喃喃自語著。「有……這麼嚴重嗎?」這句話。好了,轉診去長庚,又要開刀,這下子瞞不住了,不讓我媽知道不行了……

 

 

還有續集喔……改天再寫嚕……

 

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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