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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去看一位安妮小姐的部落格             

 

安妮的內心世界  http://tw.myblog.yahoo.com/anne-heart   < ---鄭重推薦

 

很喜歡她的文字,淡淡的,卻引人流連,昨天她發表了一篇極短篇小說,名叫「忘記」。

 

看了喜歡卻覺得好苦澀!因為故事的主角並不是真的忘記了,只是催眠自己而已,所以我寫了這篇,當然啦!這篇還有一點點受我推薦的書<愛經述異>的影響,算是另一類的忘記,比較……快樂一點。

 

有人說對舊情人最大的報復是遺忘,我覺得還可以更好一點,那就是過的比他好,好的讓他後悔放棄妳。

 

安妮的文章有太多可以看了,所以就不引用了,鼓勵大家去看。

 

AND……我知道安妮有時候會來參觀,如果看到這一篇,不是很喜歡的話,拜託多多包涵咧~~

 

我,忘了。

 

不是忘了你的名字,不是忘了曾經那麼那麼眷戀著你。

 

不是忘了那段時光,更不是忘了曾經因為分手那樣的痛過。

 

尤其不是忘了你的吻,喚醒了我的愛情。

 

從來不曾否認過,生命裡,曾經出現過你。

 

從來都是承認的,那樣為你痛哭過快樂過傷心過心寒過。

 

可是,我真的忘了。

 

忘了你的笑、忘了你的聲音、忘了你的身高,甚至,連你走路的樣子都不復記憶了。

 

忘了你的眉,忘了你的手指、忘了你的背影,甚至,連你緊緊的擁抱都不再想起了。

 

曾經那樣的快樂是因為你,但為什麼呢?現在的我說不出它的原因了。

 

曾經那樣的痛苦是因為你,但為什麼呢?現在的我想不起一個解釋可以說明了。

 

記憶記著曾經醉在你的吻你的笑你的懷裡,記著有一段時間連呼吸都想經過你的允許。

 

但是再想起你,也只是一個名字而已。

 

好像電腦裡的資料,標題寫的很明白。

 

你的名字、建檔日期,最後一次異動,甚至還有檔案大小。

 

可是打開一看,裡面資料卻只剩摘要。

 

紀錄著,哪段時間,天堂般的飛翔著,哪段時間,溺水般的掙扎著,又是哪段時間,看見了陽光穿透冬天而來,灑了一身溫暖。

 

詳細的說明,沒了,消失了,連資源回收桶都翻不到了。

 

那時可以一看再看的相片,連背景都陌生的可以。

 

你的笑,不再勾引我的注意……

 

終於發現,可以對所有人承認,曾經很愛很愛你。

 

終於發現,可以對所有人說,分手的傷,曾經很深很深。

 

終於,可以說,一切,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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